专业号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生产、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承担全市林业投资项目审查报批工作。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
(二)法规和林业改革股(政务服务股),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建设政策建议。拟订林业和草地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起草林业地方规范性文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林业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市林长办公室),承担市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管理)股。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承担全市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维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重要湿地及湿地开发利用。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市履约工作。
(五)产业发展股。组织拟订全市林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对森林、草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防沙治沙重点生态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油茶的种植培育。承担全市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森林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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